审核机关:九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审批机关: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审批依据: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 权限的办法》 审批条件: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、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邀请外国人员来赣申报、审批表 审批时间:三个工作日(特事特办) 审批结果:及时通知申办者 审批责任:行政处分
主办单位:九江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合作单位:九江市信息化服务中心 地址:九江十里大道225号6楼 电话:0792-8227212 传真:0792-8227100